【公告】臺中市立大安國民中學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要點
本規定於115年9月10日簽奉校長核定,並溯自115年7月1日實施。
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
--申訴管道--
本校就職場霸凌事件,設置下列申訴管道,並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及內部資訊平台公開揭示:
(一)專責單位:人事室。
(二)申訴電子信箱:appeal@tajh.tc.edu.tw。
(三)申訴專線:(04)26872571分機7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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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申訴管道--
本校就職場霸凌事件,設置下列申訴管道,並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及內部資訊平台公開揭示:
(一)專責單位:人事室。
(二)申訴電子信箱:appeal@tajh.tc.edu.tw。
(三)申訴專線:(04)26872571分機7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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