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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修正發布「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實施要點」

發佈者 : 設備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(以下簡稱科教館)115年2月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1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「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第十二點附件七,業經科教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以科實字第11502000610號令修正發布,請各校加強宣導。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科教館實驗組吳聖慧研究助理,電話:(02)66101234分機150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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