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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教育部核定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(包括共同就學區)

發佈者 : 註冊組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2377號函暨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本案依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報各就學區「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」,各就學區之範圍規劃,均與113學年度相同。
三、 檢附本案核定之114學年度各直轄市、縣(市)就學區(包括共同就學區)劃定結果一覽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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